苏州香季美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晓虎
电话:0512-62850893
手机:15195636539
微信:szxjms_jxh
QQ:784031492
邮箱:jiaoxiaohu@126.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华云路1号东坊产业园

流行病期间如何在食堂吃饭?发布于:2020-04-10 浏览:3299 来源:data17.source}

1、 人员核实

(1) 食堂投入使用前,食堂全体员工应调查整理休假期间的生活史、旅行史等资料,并按防疫要求进行管理;
(2) 从事直接进口食品接触工作(包括清洁作业区内的加工制造、切菜、配菜、烹饪、面食、饮料配送、过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工作)的员工,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
(3) 对食堂全体员工进行日常健康检查,实行晨检制度,做好记录和档案,对发热、腹泻、咽炎、皮肤创伤或感染的员工不得安排工作;
(4) 所有在职食堂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并按要求及时更换口罩。废弃的口罩应按有关规定安全处置。食堂工作人员在准备食物前、饭前排便后、接触垃圾或其他与加工食品无关的行为后,应按要求洗手。

2、 环境卫生

(1) 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沟、操作平台、食品加工器具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可能影响食品加工经营安全的损坏、脱落、积水和积垢;
(2) 保持加工现场的通风,确保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人员活动频繁的就餐场所地面和物体表面,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处理;
(3) 用餐前对就餐场所、作业场所、设施设备、周围环境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器具应避免混用。厨具、餐饮具要彻底清洗消毒,存放在密闭的清洁设施内;
(4) 餐后加强食品加工区、就餐区、人员通道、食品电梯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频率。避免使用***空调,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洗消毒。

3、食品原料检验

(1) 食堂要全面检查节前储存的食品原料,特别是食品、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的库存情况,检查制冷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储存条件储存或者霉变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的,按照有关规定销毁;
(2) 要严格执行进货食品检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账务记录,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途径合法。严禁购买未经检疫、死亡、中毒或者死因不明的家禽、牲畜、动物、水生动物的肉类。严禁购买、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还禁止使用加工食品,如发芽土豆、新鲜西兰花和野生蘑菇。

4、 处理操作

(1)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生熟食分开存放,熟食彻底煮熟,确保熟食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2) 冷食、生鲜食品的生产、销售不得超过批准的经营项目。对有冷食品生产销售和生鲜食品生产销售业务项目的食堂,在防疫期间,尽量减少冷食品和生鲜食品的加工生产,必要时按规定在专用房间内操作;
(3) 每餐成品应留样。样品应按品种清洗消毒后存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样品应在专用制冷设备中冷藏48小时以上,每种样品量不少于125g,由专人按规定管理,做好标识和记录。

5、 餐饮管理

(1) 各类食堂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就餐形式,尽量避免集体用餐,选择盒饭外卖、分餐的方式,实行分散用餐、错时用餐。无单独用餐条件的食堂,可选择具有团体送餐资格的企业进行盒饭送餐;
(2) 单独配送的,食品重新包装地的环境应当符合要求。食品容器应当消毒。运输设备应保持清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食品的交叉污染。食品保存的温度和时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 餐具消毒

(1) 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洗水池、与间接接触食品的清洗用具、工具、容器分开;加强洗涤剂、消毒剂的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2) 餐具经清洗消毒后,应清洁干净,存放在清洁设施内。食物残渣等异物不得附着。无油污、气泡、异味。
(3) 清洁设施应当清洁、专用、密闭,并有明显的标识;使用开架存放餐饮具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被蟑螂、老鼠、灰尘等污染;
(4) 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食堂,应当查验并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消毒资质证书复印件;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包装应当标明名称,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批号、使用年限。

  • 上一页: 资料正在整理中...
  • 下一页 资料正在整理中...